上海,00后女孩为了不浪费,将自己吃剩的5盒二类精神类药品思诺思在网上售卖。万万想不到,被购买者举报了。警方认定其涉嫌贩卖毒品罪,提起公诉。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处罚金2000元。女孩感到很冤枉,认为自己没有贩卖毒品的故意 ,不构成犯罪,于是提起上诉。二审给出不同结果。
据澎湃新闻7月30日报道:马琳琳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只是本着不浪费的原则,把自己吃剩的药品转手卖点钱,却因为自己的无知,惹上了牢狱之灾。
马琳琳出生,在2002年5月,在父母的呵护中健康长大。
在2024年1月,命运跟她开了个超级残酷的玩笑,她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狼疮性脑病 。
病痛的折磨让她在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中。
好在,经过好几个月和病魔的顽强斗争,到2024年6月,病情终于稳定了,药也不用吃了,终于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。
这时,马琳琳看着家里剩下的几盒未拆封的药品,又犯愁了。
这些药可都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,就这么扔了,实在太可惜 。
而且她家条件可能也不太宽裕,父母为了给自己没少花钱。
她就琢磨着,能不能在网上把这些剩余药品卖出去,回点本,减轻点家里的负担 。
于是,她就把药品信息挂到了某平台上,想着能尽快处理掉这些闲置药品 。
哪能想到,这一挂,给自己惹来了天大的麻烦 。
其中有一款叫思诺思(酒石酸唑吡坦片)的药,她当时可能就觉得这是普通的安眠药,毕竟生病那段时间,她被失眠折磨得不行,就靠这药睡个好觉 。
她压根没意识到,这药可不是能随便卖的普通商品 。
这一挂上网,还真有买家找上门来 。
马琳琳心里还挺高兴,以120元的价格卖给广州买家2板酒石酸唑吡坦片,一共14片;后来又以180元的价格卖给浙江买家3板,共21片,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对方寄过去的 。
她认为这就是简单的二手物品交易,和平时在网上卖个闲置没啥两样 。
哪曾想,2024年7月初,民警突然找上门,马琳琳直接就懵了 。
她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的行为竟然涉嫌贩卖毒品罪 !
原来,浙江嘉兴海盐县的买家董某,收到快递后直接向当地警方举报了 。
这个董某,1994年出生,他之所以向警方举报,是因为当时马琳琳在卖药的时候,曾暗示他这药品“有瘾”,这让董某起了疑心 。
他取件的时候,就联系上了警方,和民警一起去取的件 。
2024年12月,案子在浙江省海盐县法院一审开庭 。
《刑法》第347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D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其中,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,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,仍可能构成贩卖D品罪。
思诺思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镇静催眠药,主要用来治疗偶发性和暂时性失眠。
思诺思是处方药,属于二类精神药品,是受到国家严格管控的 。
公诉机认为马琳琳向2人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2次,涉嫌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。
最后,法院认定马琳琳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因有坦白情节,还当庭自愿认罪认罚,酌情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缓刑1年1个月,还得交2000元罚金,违法所得300元被没收,扣押的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3板(21颗)也得依法销毁 。
这判决结果一出来,马琳琳觉得自己很冤枉,自己明明只是想处理闲置药品,怎么就成毒贩了呢 ?
在法律上来看,马琳琳的行为的确符合贩卖毒品罪。
不过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4条规定:贩卖少量毒品,(如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此外,马琳琳售卖这些药物,均是自己吃剩下来的药,而且价格还不便宜,张先生主要是为了怕浪费掉。由此可见,她并不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6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。
也就是说,马琳琳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,但情节显著轻微,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。
二审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,撤销一审判决,将此案发回重审。
百行徳为首,万事法为先。